野径村平树,人家石断流。南云偏有瘴,楚水欲无秋。
素履行忠信,浮生任去留。尊前古今意,吾道信悠悠。
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得近清光幸已深,卷帘何意欲呈身。
贪荣自遂台衡志,诏杖三加及贵臣。
圆期压秋半,飞影破云端。
明极翻无夜,清馀遂作寒,
桂繁团露湿,轮驶渡河乾。
且置穷边思,何殊故国看。
万竹森然,莫非自己。
作如是观,可谓明矣。
菁菁翠竹,来者得眼。
其不得者,我亦无简。
助发此观,亦有风雨。
若问轩名,请与竹语。
奉诏金门草圣题,平明趋过殿西墀。
宫床赐笔宣名早,赭案焚香上策时。
朝论只应收俊杰,皇心非不监安危。
玉堂词客承恩久,几度曾来醉御卮。
三年岭县琴书僻,万里炎荒剑舄孤。沙草乍辞彭蠡雁,江花又送海陵凫。
阴阴古雾迷铜柱,炯炯寒冰映玉壶。鹅水于今歌节操,看君高义过文儒。
八荒无事息兵车,七叶讴吟洽里闾。岂谓浮云变苍狗,竟教明月蚀詹诸。
骊山烽火成焦土,牛耳牲盘捧载书。秋草木兰驰道静,白龙微服记为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