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德邻(1232~1293)字宗大,自号太玉山人,原籍永嘉平阳(今属浙江),父卓为庐江令,侨居京口(今江苏镇江)。度宗咸淳九年(1273)浙江转运司解试第一,未几宋亡。入元,累受辟荐,皆不应。因性刚狷,名其斋为佩韦(本集卷八《佩韦斋箴》)。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卒,年六十二。遗著由其子庸辑为《佩韦斋文集》十六卷(其中诗七卷),于元仁宗皇庆元年(1312)刊行,另有《佩韦斋辑闻》四卷。事见本集卷首元建安熊禾序,《至顺镇江志》卷一九有传。
三复蓼莪思二亲,亲恩天地无比伦。
生我鞠我长育我,出入腹我何艰辛。
为人这子欲报德,吴天于我心罔极。
顺承犹恐莫酬恩,况敢忘恩为悖逆。
此邦由来多孝义,县西元有曾参里。
后来因避大贤名,却易里名为养志。
乃知里有孝顺人,至今名号犹芳芬。
人心天理不相远,前贤孝行胡不遵。
习俗薄恶良可叹,枭獍之徒肆其悍。
不念父母劬劳恩,悖德悖礼如习惯。
在汝当为反哺乌,汝乃叱之若狗奴。
在汝当为羊跽乳,汝乃詈之如赫鼠。
此事虽云未必然,我乃闻之毛发寒。
一朝引咎深自责,由我教化有未格。
思昔曾为贵乡令,见人母子偶相竞。
令因涕出受孝经,母子翻然起新敬。
余今告汝以因缘,汝宜悉把旧恶悛。
从前果报言难尽,孝顺之中自有天。
五刑不孝最为大,汝宜猛省听予诲。
官法昭昭在眼前,轻则编置重则配。
假如幸免遭官刑,必有天刑及汝身。
六丁霹历飞雷霆,此时无路可自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