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晏眺当沈晖,南山正巍巍。孤子天涯心,邈与哀雁飞。
雁飞各有止,孤子心无依。念彼堂上亲,乔年邻古稀。
经时客梁宋,苦恨温凊违。何知变故来,绣服更麻衣。
整驾返初辙,洒泪临江圻。人去秋堂空,凄风吹穗帏。
嗟嗟宦游苦,不似前时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