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曲里魂销,句中眉舞,赏激当年曹范。过眼轻云,断肠芳草,泥犁绮言都忏。
任蠹饱、残编散。多时省涂染。
岁华暂。擅风情、让人年少,吾耄矣、论斗丽才顿减。
辇下愧流传,遍抄将、争费藤剡。梦隔蓬莱,谢群公、吟债犹欠。
想零金屑粉,些子不同凡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