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征帆竟举,怅客中分手,旧游难续。洒酒船头看去浪,愁绝离觞屡覆。
却忆频年,萍踪数聚,春草欢鸣鹿。子荆零雨,醉来那忍重读。
道遇小弟仪曹,为言别久,和仲思同叔。畴昔逍遥堂后意,不尽远书几幅。
淹迹江乡,倦游京国,寂寞东西屋。黑窑重九,会同谁把黄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