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朝衫冲晓尘,归帽障夕阳。日月马上过,诗书箧中藏。
心疑长安人,一一如我忙。城西有佳友,延我步闲坊。
入门见主人,谢客无簪裳。蒲团乌皮几,密室留妙香。
门前佳木阴,堂后罗众芳。饭客炊雕胡,旨酒来上方。
盈盈双鬟女,身小未及床。执板歌一声,宾主无留觞。
嗽井消午醉,扫花坐晚凉。主翁尘外人,三十辞明光。
闭门自灌园,种花见老苍。有才不试事,归卧野僧房。
知君非徒然,顾我不能量。始知同一国,喧静自相忘。
众绿结夏帷,老红驻春妆。何惜君马蹄,坐令风雨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