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岱山东峨峨,上与云雾连。距天不咫尺,星宿罗其巅。
德位并群岳,崇祀每当先。君哉有虞氏,因时惕乾乾。
重瞳烛万里,体用何兼全。五载春仲月,龙驾来翩翩。
玉帛耀精灵,礼乐感神天。以不让土壤,故乃大若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