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周郎旧是菰芦人,北不能过长淮一问津。忽然瓢笠别我去,脚底五岳青嶙峋。
吾闻太华不可上,望里莲花犹未真。恒山斗削大荒外,其址往往飘边尘。
嵩高似宋襄,偶然执牛耳,兵力岂足当吴秦。何不西入蜀,置足青城问绝顶,雪岭远拂蛾眉颦。
先朝特进太和秩,神宫帝阙纷金银。罗浮障色避冰霰,匡庐斗柄摇星辰。
有山何必尽五岳,尚残天柱称昆仑。周郎且暂留,醉我祇园春。
但石如拳水如盎,芥子可以藏吾身。君不见大鹏九万鴳仅尺,万古并作逍遥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