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先生腹有五车书,宜著天禄与石渠。一日不可食无鱼,何不置之于江湖。
迩来得邑古塞隅,饮酪披毳如羌胡。汾水浊恶山童枯,不知先生何为娱。
忽然寄诗遣长须,报我县圃开榛芜。昔为沮洳今可潴,下灌粳稻池之馀。
清流映带红芙蕖,炯然不染先生如。簿书扰扰徒喧呼,不妨行吟学三闾。
吏民已化愚溪愚,能和紫芝于蔿于。教条自简俗自纾,三尺不犯鞭与蒲。
愿君越吟小踟蹰,晋楚未觉肝胆殊。长短莫较鹤与凫,弹铗且缓归来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