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7—1391)明僧。浙江临海人,俗姓周,字季潭,名所居室为全室。洪武中诏致有学行高僧,首应诏至,奏对称旨。诏笺释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》,曾奉使西域。深究胡惟庸案时,曾遭株连,太祖命免死。后在江浦石佛寺圆寂。有《全室集》。
于皇武王,帝锡其猷。克奋神武,应天之求。维眷乃顾,申命用休。
狱讼讴歌,旁来不谋。高视虞夏,嗣于有周。
蠢尔小腆,昧天之灵。弗念厥显,首干我经。龙旂东指,淮海惟清。
西狩三城,泽潞以平。皇皇天声,如雷如霆,罔不震惊。
偏师四指,露檄旁招。负固衔璧,知几造朝。凌江绝岭,曾不崇朝。
蜀道失险,关烽聿销。
恢恢皇纲,周汉之后。唐嗣不武,实弛其纽。自我维之,律此群丑。
式相上帝,以奠九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