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侍讲扶大雅,所集皆名人。哺啜亦风流,周旋多率真。
且为偷闲客,谁证不坏身。惊心斗转已,瞥眼参与辰。
谷风飘习习,池水生粼粼。韶华去未久,伤别兼伤春。
神皋钟火德,名岳奠坤维。岂伊灊霍俦,聪明谅在兹。
登封表崇壝,肃事展灵祇。欹厓结衡宇,回阿荫桂旗。
卿云出扣阈,郎月流琐扉。玉童夜击鼓,祠官朝祝釐。
触石散膏壤,生贤翊昌期。理冥信莫测,迹贲良可窥。
蹇余俗士驾,何时骖赤螭。晨登岣嵝岑,旷望弥赤县。
坰服引昭丘,襟带穷楚甸。五峰郁游龙,三湘皎澄练。
礧砢矫以虔,云霞蔼而变。尚想卢敖游,应蔑海若见。
尚子愿终毕,伯昏险可践。夙昔经奇心,兹焉慰遐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