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人言桑乾北,六月少炎热。我行李老谷,流汗还病暍。
疲马鞭不进,况复碍车辙。翠岩石幽幽,久晴涧泉竭。
牛羊放山椒,穹庐补林缺。投宿山店小,子规啼夜血。
南归空有怀,闻之愧刚决。顾方上滦阳,玉堂看秋月。
更阑不成寐,声声山竹裂。期是明年春,相闻在吴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