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弱志厌众纷,抱素寄精庐。皦皦仰时彦,闷闷独为愚。
之子亦辞秩,高踪罢驰驱。忽因西飞禽,赠我以琼琚。
始表仙都集,复言欢乐殊。人生各有因,契阔不获俱。
一来田野中,日与人事疏。水木澄秋景,逍遥清赏馀。
枉驾怀前诺,引领岂斯须。无为便高翔,邈矣不可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