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泛爱何人枉素书,银钩奕奕到田庐。朋游久许贫方耐,宦学空怜老更疏。
回雁峰前应梦到,放龟池上也斋居。相期保社同香火,口祷功名乞与渠。
笑海上、白鸥盟冷。飞过前滩,又顾秋影。似我知鱼,乱蒲流水动清饮。岁华空老,犹一缕、柔丝恋顶。慵忆鸳行,想应是、朝回花径。
人静。怅离群日暮,都把野情消尽。山中旧隐。料独树、尚悬苍暝。引残梦、直上青天,又何处、溪风吹醒。定莫负、归舟同载,烟波千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