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一区发鸠巢,千年夸父宅。岂期世外人,而念此窀夕。
在昔正气歌,三分席自择。纪朱张万沈,相与成胜迹。
峨峨南雷铭,光炤长虹白。久久未开雕,贞珉眠荒陌。
我续第二碑,遗事吐格格。一从小跛亡,莫问南屏魄。
何家新贵茔,祁连肖层碧。应怜寒谷中,只轮独运策。
编诗录许剑,谅属我之责。我闻形家言,兹邱真吉宅。
渺渺流泉流,蔼蔼夕阳夕。天定妥孤忠,杨厉不及择。
他年万香火,鄂于共灵迹。冬青花未开,我亦已颁白。
中为鼯鼪居,旁为狐兔陌。翩翩有羽衣,高情见风格。
朽骨尚关心,何况此毅魄。当年雪窦翁,兹山先埋碧。
丸土不可寻,谁为问故策。行当更访求,与君共此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