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鸿年(1867~1929)字贞贤,号珍岑、晚号澹园居士,长乐柯百户村人。鸿年少时有殊才,读书致志,记性极佳,每览籍阅篇,都一一记明,诵以不讹。13岁应童子试,16岁入马江船政,被学校派学法国,学习或实习单位在“法学部律例大书院”,专攻万国公语、法语专业课程,六年后归国充船政政职。后因庚子中法条约中,芦汉铁路事情上闻于朝。被权贵看中企图收归。柯鸿年不从,遂招污蔑失职。后从商,闲暇时好与闽地同乡诗人相互做诗应和,并屡次应海外故人之招重游海外。最后一次病归,逝世。有《澹园遗稿》。
(陵霜之华,伤不实也。)
陵霜之华,我心忧嗟。阴之胜矣,而阳不加。坱轧陶钧,
乃帝乃神,乃舒乃屯。烈烈严秋,熙熙阳春,职生有伦。
今华发非其辰,辰属东方之仁,遐想三五。黄帝登云,
尧年百馀。二仪分位,六气不渝。二景如璧,五星如珠。
陵霜之华兮,何不妄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