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方凭指下弦,写出心中言。寸草贱子命,高山主人恩。
游边风沙意,梦楚波涛魂。一日引别袂,九回沾泪痕。
自悲何以然,在礼阙晨昏。名利时转甚,是非宵亦喧。
浮情少定主,百虑随世翻。举此胸臆恨,幸从贤哲论。
明明三飞鸾,照物如朝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