摇落于今又一时,劝君减思复裁悲。禁寒海燕原无赖,入梦江鸦不自持。
石阙衔碑相望久,车轮生角得来迟。茂陵松柏秋萧瑟,留与梁鸿赋五噫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予自皋亭山为北所留,深悔一出之误。
闻故人刘小村、陈蒲塘引兵而南,流涕不自堪。
只把初心看,休将近事论。
誓为天出力,疑有鬼迷魂。
明月夜推枕,春风昼闭门。
故人万山外,俯仰向谁言。
台上风光浓欲滴,傍阑芳桂阴成。乱山相对长官青。琢诗能句好,举酒见心倾。团扇不应秋后弃,几年仁惠风行。渭城柳色若为情。一尊松竹底,三唱和秋声。
拥传脩途倦,逢春旅思长。远烟含树色,细雨起尘香。
陇麦成行绿,林莺并对黄。扬鞭聊自慰,举目见韶光。
高斋添客坐,镫影隔长林。一雨催春尽,千峰落磬深。
虬奔岩石火,寒逼草蛩吟。莫厌通宵语,平生祇此心。
欲访水龙眠,十万弥陀发。随风到涛声,有与烟霞骨。
素衣京洛尘,归棹过南津。故里迹犹在,旧交心更新。
月高萧寺夜,风暖庾楼春。诗酒应无暇,朝朝问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