摇落于今又一时,劝君减思复裁悲。禁寒海燕原无赖,入梦江鸦不自持。
石阙衔碑相望久,车轮生角得来迟。茂陵松柏秋萧瑟,留与梁鸿赋五噫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担头看尽百花春。春事只三分。不似莺莺燕燕,相将红杏芳园。名缰易绊,征尘难浣,极目销魂。明日清明到也,柳条插向谁门。
院废花犹发,游人为此过。
荒蹊侵野水,露井幂新莎。
开处谁扳折,种时曾绮罗。
惟余听曲意,误入鸟声多。
驿舍离觞送曙晖,宦情乡思两依依。春来天上徵求数,衰病江南故旧稀。
每爱伐桑题素壁,行看视草列黄扉。同心别有临岐赠,剩采芳兰缀客衣。
简书催出似驱鸡,闻道饥寒满屋啼。
炙背巿眠榾柮火,嚼冰晨饭萨波虀。
风如利剑穿狐腋,雪似流沙饮马蹄。
官小责轻聊自慰,犹胜擐甲去征西。
信风催过客,早发梅花桥。数雁起前渚,千艘争便潮。
将随浮云去,日惜故山遥。惆怅烟波末,佳期在碧霄。
志抗金坚厉,材成玉粹温。
时哉非不遇,命也更奚言。
季子风流远,吴公治行存。
敬亭无恙否,愁绝暮云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