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凉雨初收景乍妍,客裳沾洒思翛然。招携同叩鸡鸣寺,眺望仍登鹫岭巅。
霜落渚莲秋万顷,风归巢鹤树千年。萧王香殿埋芳草,宋苑经台起暮烟。
两度宦游供汗漫,六朝风物足留连。金门一别星辰隔,白下同来岁月偏。
簪绂未妨仙吏傲,酒杯宁负远公缘。尚怜泽雉樊中啄,终儗冥鸿人外骞。
丹灶罗浮砂未改,金书衡岳鸟还传。武陵不是人间世,好共他年访列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