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翛然笠屐坡仙影,耆英楚庭犹睹。国秀编遗,琅嬛校秘,坛坫西园曾主。
枝官老去。便识字耕田,换将华组。一锸归来,海南烟雨自今古。
白云蒲涧深处。记承平旧事,尊畔鹃语。霰集当时,陆沈此日,庾信江关非故。
风流迥慕。托桃李余阴,鲤庭追步。赞缀先贤,授经留世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