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记海棠树底,芍药栏边,红豆联吟。傍晚妆初卸,更西窗剪烛,东阁谈心。
怜予鸿爪无定,几日便分襟。正社燕辞巢,子规啼恨,来往花阴。
遥岑。频眺处,祗竹院摊书,松径捶琴。许我新诗寄,从别时凝望,直到而今。
鸾笺一幅遥递,珍重等南金。愧报乏琼琚,缠绵枉自怀好音。
饭牛白石烂,贤者叹陇陌。生不逢尧舜,失意难自适。
烨烨月与星,煜煜三五夕。敢以虾蟆篇,兑此光明隙。
风雨亦纵横,可以一腕役。愿招孙刘辈,共树笔墨迹。
璅璅者何为,买菜而求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