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6—1015)濮州鄄城人,字复之,号乖崖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进士。历太常博士、枢密直学士等职。出知益州,参与镇压李顺起事,对蜀民实行怀柔政策,恩威并用。真宗立,入拜御史中丞。又出知杭州、永兴军、益州、升州,所至有政绩。累进礼部尚书,上疏极论丁谓、王钦若大兴土木,致国库空虚,请斩之以谢天下。旋遭排挤出知陈州。卒谥忠定。平生以刚方自任,为政尚严猛,好慷慨大言。与寇准最善,每面折其过,虽贵不改。有《乖崖集》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
励志古犹鲜,嗟尔英妙人。超然契神理,谢此曲米春。
盛时富游燕,昌龄当令辰。但恐乐不满,安知中足嗔。
所以贤达士,寸阴日以珍。张甥出名裔,磊落吾所亲。
奋迅冀往哲,慷慨怀先民。述此止酒事,言辞皆绝伦。
彭泽虽有作,徒以愠同尘。岂若慕宏达,精诣吾道津。
事以久乃定,节惧中路屯。愿言永初服,白首以为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