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楷正而端方,维颜之长。
轩昂而自善,维米之体。
多嗜而博爱,故能有其态。
略迹而取神,故不没其真。
是曰唐放生之碑。作者书之,
能者摹之。江阴之王,
畀我储之。五御既调,
又日驱之。於虖后生,
谁能如之。
吴楚东南际,贤豪本代兴。之子挺灵异,匹练应初生。
童龄擅芳誉,弱冠扬徽称。操瑟竟难合,明经待晚成。
遇我闽海曲,示我郢中声。训士力崇古,何嫌世俗轻。
游扬渐以广,乘时起令名。终当策高足,万里扬前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