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鹤发荒三径,溪干久赋归。人皆笑金帚,子尚记蓑衣。
笃学藏书富,工吟信笔挥。多情惭眷眷,入手觉辉辉。
鸾棘方娱侍,鹏程待奋飞。讲经融有帐,进酒贺无帏。
底是锋相拄,应怜带减围。新知虽可乐,故友渐俱非。
忽忽缠悲绪,茫茫恨化机。何时吊乌石,有泪湿渔矶。
此老真基杖,遗文半掖扉。苏梅今孰是,谁复识邻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