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风树感亲寿,忽若冬陨霜。
以孙养祖母,惴惴驹隙光。
无孙又继绝,此意诚激昂。
吴氏有纯孝,业业含饴傍。
延年寓题榜,戏彩勤奉觞。
诗成三巨公,令德昭不忘。
九原邈已远,遗范悲空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