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深院停灯,但古月照檐,小步幽庭。西风梳短发,甚夜气冥冥。
关山前度浪迹,旧巷陌可奈重经。谁念我,对露桐枯坐,凄数长更。
平生、徵歌贳酒,年少俊怀,还负白下狂名。重游如化鹤,已弱海波腥。
江表劫后寄旅,算影事客梦零星。身未老,正九秋愁展霜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