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志士固不羁,与道常周旋。进则天下仰,已之能晏然。
褐衣东府召,执简南台先。雄义每特立,犯颜岂图全。
谪居东南远,逸气吟芳荃。适会寥廓趣,清波更夤缘。
扁舟入五湖,发缆洞庭前。浩荡临海曲,迢遥济江壖。
征奇忽忘返,遇兴将弥年。乃悟范生智,足明渔父贤。
郡临新安渚,佳赏此城偏。日夕对层岫,云霞映晴川。
闲居恋秋色,偃卧含贞坚。倚伏聊自化,行藏互推迁。
君其振羽翮,岁晏将冲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