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我本畏酒人,临觞未尝诉。
平生坐诗穷,得句忍不吐。
吐酒茹好诗,肝胃生滓污。
用此较得丧,天岂不足付。
吾侪非二物,岁月谁与度。
悄焉得长愁,为计已大误。
二欧非无诗,恨子不饮故。
强为酹一酌,将非作愁具。
成言如皎日,援笔当自赋。
他年五君咏,山王一时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