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峨峨陇门碑,萧萧墓田草。春卿哭母处,泪尽秋山道。
秋山云黄日脚斜,玄堂寂寂扃土花。祀筵俎豆杂五鼎,玉文鸾纸明江霞。
月弦张宇登岁矢,二十星霜一弹指。欲问春卿哭母心,潺湲日夜龙溪水。
水流不复返,母去何时回。金沙閤珠翠,碧火扬青灰。
断机壁空蛛网窣,捣衣石冷啼蛄歇。还家何物最堪伤,白发中庭坐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