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抹坡诗百态新,南毛北纪是忠臣。莆田处士金陵客,艺苑雌黄别有人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静躁殊轨途,人性安可矫。天既赋吾拙,何用逐机巧。
始进苟不正,晚节何由保?所以达人心,立身忌草草。
受恩惟恐多,入仕亦戒早。俯仰怀古人,守贞以为宝。
湘魂懒上木兰舟,沦落江南草莽丘。澹色幽香羞自献,江空岁晚若为俦。
素罗微步盈盈月,翠袖寒分寸寸秋。隔竹似闻灵瑟语,吴云楚雨不胜愁。
六曲中流注碧潭,集贤斜对宝华岩。秋风诗客歌芝陇,落日归僧入翠岚。
曹公长剑一杯酒,邓子孤云万里心。神骏莫辞观马厩,深沉久合寄书林。
礼闱联事几三月,词客悲秋共一音。独有何郎诗思苦,空阶点滴伴清吟。
眉痕消得春山缬。襟韵梅梢雪。峡云埋梦阻归程。家在三湘芳草满前汀。
乱离旧事从头说。两线连腮湿。何时宴坐锦屏中。羞掩明灯教看壁炉红。
虽陪三品散班中,资历从来事不同。名姓也曾镌石柱,
诗篇未得上屏风。甘陵旧党凋零尽,魏阙新知礼数崇。
烟水五湖如有伴,犹应堪作钓鱼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