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至元年间岁辛卯,建宁总管有马谋。间因盗起建阳县,欲引镇军肆诛屠。
闻民张氏有女子,小名月娘美且姝。思得此女恣淫泆,乃诬张氏与贼俱。
月娘逃匿不可得,旁及邻女遭奸污。既得月娘欲灭口,父母亲戚皆囚俘。
一家九人一时毙,痛入骨髓天难呼。其馀五人亦濒死,身被榜掠无完肤。
人家不幸产尤物,破家灭族真无辜。杨侯天瑞为府判,深疑此事皆虚诞。
奋髯仗义以死争,力谓马谋当并按。月娘得脱为良人,待尽残囚出狱犴。
沉冤极枉一旦伸,台省交章同论荐。圣神天子甚明察,诏下天门发英断。
马谋竟以罪伏诛,行路闻之亦咨叹。邑人为侯生立祠,牲酒缤纷勤荐祼。
杨侯平反世希有,宜有升迁示旌劝。政事固因才德美,岁月难将资品算。
即今巳过二十年,那抛朱绂换青衫。皋夔在位方进贤,请为诵我平冤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