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章(一一六○~一二三二),字子云,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孝宗淳熙八年(一一八二)进士,调同安簿,移安福尉。十二年,知彭泽县。宁宗嘉定四年(一二一一),通判建康府。六年,提辖行在榷货务都茶场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历通判温州,知建昌军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三三)、信州。理宗绍定五年卒,年七十三。事见《永乐大典》卷三一五六《提举崇禧观知郡陈公墓志铭》。
儿虽在,夫受累,此身不惜为夫代。夫既离,儿有依,此身不死将奚归。
璜溪一曲清无滓,白日在天身在水。浩然正气面如生,怀二之人心尽死。
噫吁嘻,地坼天崩此一时,世间曾得几须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