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霆(约1477年-1550年),字声伯,号水南,浙江德清县人。明朝官员,学者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。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因上书弹劾张瑜,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。刘瑾被诛后,复官刑部主事,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。不久辞官回乡,隐居著述。著有《仙潭志》、《两山墨谈》、《水南稿》、《清山堂诗话》、《清山堂词话》等。
濯濯麔䴠,逝言窜枳。虽则匪罞,将创而趾。我徂唯郊,于以矢死。
我严我诲,创若周体。天之方威,赫焉焉理。
交交黄鹂,逝言窜棘。虽则匪罿,将罬而翼。我徂唯野,于以矢贼。
我严我鞠,罬若通息。天之方怒,赫焉焉辟。
祸之初萌,厥亦细微。嗟彼巧言,如雨如霏。其端如丝,润里孔滋。
匪天行之,人十能之。
祸之方张,厥亦纵横。嗟彼暴言,如庉如霆。其疾如飏,受肤孔戕。
匪天成之,人百能之。
天兮人兮,我胡不陈。翼翼君子,笃棐忱恂。猃狁内侵,女柅其轮。
王曰禦侮,女锡女珍。师曰延侮,毋再而身。皇皇大明,庶几丽旻。
人兮天兮,我曷敢宣。翼翼君子,靖恭塞渊。猃狁内侵,女躅其辕。
师曰延侮,女憯女愆。王曰侮予,毋令而全。皇皇大明,庶几丽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