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忆昔中村居,名流盛诗赋。百年何所馀,合抱当时树。
良畴尽膏腴,丰年咏多稌。况负邑城南,相违一舍许。
桑麻遂敷荣,牛羊乐孳乳。累累近古坟,宰木烟云昏。
日落双钟畔,惟应狐兔蹲。欲持一杯酒,往慰千载魂。
承家有贤令,馀庆知长存。尚期守兹业,绵绵在儿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