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至(1022年~1076年),字几圣,杭州(今属浙江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1046年)进士,充泗州司理参军,历官浦江、东阳、元城令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,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,后在韩幕府六年。熙宁五年(1072年),召判户部勾院、群牧判官。熙宁九年(1076年),迁祠部郎中、三司户部判官。不久卒。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,编《祠部集》四十卷,曾巩为之序,已佚。清代强汝询《求益斋文集》卷八《祠部公家传》有传。
采花供课能满庾,不自营巢庇风雨。
壘土削板非爱君,君自归之若安堵。
一声衙集律令严,两股挟持筋力苦。
栋宇不牢偶堕地,尽见室家窥积聚。
王缘积久颇厚实,招寇慢藏谁自取。
山僧平日恐物伤,忍向么微施数罟。
岂嫌嚼蜡味太薄,一割未厌犹再鼓。
初犹忍恋纵追螫,俄困薰灼难力拒。
惊飞浪走触藩篱,往往散堕拍肱股。
害身即是养身人,爱本为仇慈是虎。
尝闻释氏戒夺食,此道胡为今不数。
刀头得蜜吾何有,出力为君傍作主。
劝僧切勿苦有情,盍用慈悲铭肺腑。
且留馀食供岁事,庶得春风容慢舞。
丁宁更喻众蜂王,自此亦可宽租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