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北人见鸭脚,南人见胡桃。
识内不识外,疑若橡栗韬。
鸭脚类绿李,其名因叶高。
吾乡宣城郡,每以此为劳。
种树三十年,结子防山猱。
剥核手无肤,持置宫省曹。
今喜生都下,荐酒压葡萄。
初闻帝苑夸,又复主第褎。
累累谁采掇,玉碗上金鳌。
金鳌文章宗,分赠我已叨。
岂无异乡感,感此微物遭。
一世走尘土,鬓颠得霜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