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五驱龙虎节,一入凤凰池。令尹自无喜,羊公人不疑。
天归京兆日,叶下洞庭时。湘水秋风至,凄凉吹素旗。
丹旐发江皋,人悲雁亦号。湘南罢亥市,汉上改词曹。
表墓双碑立,尊名一字褒。常闻平楚狱,为报里门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