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琅琦江上无寸土,重趼归来泪如雨。侧身且作芦中行,冥飞频为弋者惊。
头颅出自鲛人室,剩馀一丝不我绝。莫道我身鸿毛轻,雄虹光照枯燐青。
扬雄符命那可读,高庙闻之鬼夜哭。不见茂陵秋芒芒,夜闻马嘶何处望。
嗟哉我家故栗里,回首徒伤急景驶。袖中尚有一卷书,我兄幕府之留馀。
十年以来长钳口,明夷于股更于肘。祗应投之九天门,天门詄荡白日昏。
与人家国良多事,一梦栩栩还起起。是谁读之叩钵催,染豪重吹九死灰。
谢翱方凤良俊物,呕出当年朱鸟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