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浦江人,名丁,以字行。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,与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国子学录,历礼部主事、太常司丞。刘基尝告太祖,孟兼文章,仅次于宋濂及基。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惩治奸猾,令相牵引,每事辄株连数十人,吏民皆畏。擢山东按察司副使,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,孟兼轻侮之。印告太祖,太祖怒而杀之。有《白石山房逸稿》。
赵氏一块肉,史不知所终。十二徙上都,其年犹童蒙。
十八赴土蕃,不娶归真空。给粮复赐钞,衣食知不充。
无后爵遂绝,杞宋嗟难同。徒闻上尊号,懿圣仍孝恭。
忠义动百世,烈士悲其风。稚存自伊犁,得之归江东。
晦之偶获此,哀歌气填胸。亡国不祥玺,姑置何足恫。
天命诚未改,少康灭有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