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25—1582)湖广江陵人,字叔大,号太岳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授编修。严嵩、徐阶均器重之。迁右中允,领国子司业事,与祭酒高拱善,相期以相业。阶代嵩为首辅,倾心委之。隆庆元年引之入阁。阶致仕,居正与司礼监李芳谋,引拱入阁。同定封俺答事,北边遂得安宁。此后渐生嫌隙,神宗时与司礼监冯保谋,逐拱,遂为首辅。神宗即位时年幼,小有过失,慈圣太后即责云:“使张先生闻,奈何?”及帝渐长,心厌之。卒,谥文忠。未几弹劾者即纷起。次年,追夺官爵;又次年,籍没家产。天启间,始追复故官。有《张太岳集》、《太岳杂著》等。
晓日清明霁,华林物色新。
诏颁慈惠宴,恩厚老成人。
衮冕三川客,杯觞四府臣。
献酬同饱德,恺乐尽含醇。
帝惜营丘去,民思尹氏均。
宸章一褒贲,道不愧如仁。
日月奄其代序兮,伤吾考其何之。指九天以为正兮,就皋繇而陈词。
余考平生其皎洁兮,何缁尘之能集。恶若污而易浼兮,善若趋而靡及。
行笃信于重玄兮,志惟守乎先服。艺幽兰以待佩兮,俟橘柚乎将实。
何彼昏之恣戾兮,纷不知其所仇。嫉吾考之怀正兮,汝何为其好修。
执往衅而致咎兮,设机阱以来求。痛灵均之迨祸兮,盛荆棘而靡扫。
彼如意之遇酖兮,怪终加乎吕媪。怼矩步俾速蹶兮,彼年亦为之不延。
虽诡谋之竟售兮,鉴莫逃乎高天。遗二孽以相厄兮,余九死其何畏。
扪余心而靡负兮,任桀犬之群吠。鹰至春而鸠化兮,觉彼目之可憎。
薋菉葹之浸茂兮,皇涂惧其秽蓁。曰盍祖诈以阴夷兮,非余心之所忍。
余逐禽而范辔兮,终无昧此幽隐。维轻重之在衡兮,揆正义而摅愤。
苟余力之既竭兮,经重烬而未泯。余播之而不可兮,覆之又不能。
身已付于波澜兮,足复履乎嶙峋。嗟民生之咸固兮,余独坎壈而无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