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埏,字叔信,号银峰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孝宗乾、淳间,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,以朝奉大夫知严州(《淳熙严州图经》卷一)。宁宗庆元四年(一一九八),除广西提刑(《粤西金石略》卷一○)。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,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四之一二)。开禧三年(一二○七),为广东提刑,与宫观(同上书七四之二五)。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,落职罢祠(同上书七四之二九)。今录诗三首。
我先本唐相,奕世天衢行。
子孙四方志,有家在江城。
双松俨可爱,高堂因以名。
雅知堂上居,宛得山中情。
目有千年色,耳有千年声。
六月无炎光,长如玉壶清。
于以聚诗书,教子修诚明。
于以列钟鼓,邀宾乐升平。
绿烟亦何知,终日在檐楹。
太阳无偏照,自然虚白生。
不向摇落地,何忧岁峥嵘。
勖哉肯构人,处之千万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