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埏,字叔信,号银峰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孝宗乾、淳间,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,以朝奉大夫知严州(《淳熙严州图经》卷一)。宁宗庆元四年(一一九八),除广西提刑(《粤西金石略》卷一○)。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,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四之一二)。开禧三年(一二○七),为广东提刑,与宫观(同上书七四之二五)。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,落职罢祠(同上书七四之二九)。今录诗三首。
故人美酒胜浊醪,故人清词合风骚。长歌满酌惟吾曹,
高谈正可挥麈毛。半醉忽然持蟹螯,洛阳告捷倾前后。
武侯腰间印如斗,郎官无事时饮酒。杯中绿蚁吹转来,
瓮上飞花拂还有。前年持节将楚兵,去年留司在东京,
今年复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彭门剑门蜀山里,
昨逢军人劫夺我,到家但见妻与子。
赖得饮君春酒数十杯,不然令我愁欲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