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华发萧萧,归碧鸡坊,出金马门。把一枝色笔,掷还郭璞,些儿残锦,回乞天孙。永免朝参,更无宣锁,送老三家水竹村。休休也,任巫阳来下,未易招魂。
茅檐安得庖阍。倩便了沽来酒满樽。叹角巾东路,吾寻初服,上书北阙,子漫危言。漏院霜靴,火城雪辔,得似先生败絮温。安危事,付布衣融泰,鼎足膺蕃。
大火忽西流,凉飔起江沚。萧散据匡床,脱帽仍解履。
高梧障重檐,短墙瓜葛藟。一室无数椽,长风吹万里。
彷佛坐阴崖,来接巢居子。旋开竹里厨,言鲙河之鲤。
南阮本不饶,留客乃如此。旷适林中赏,逾觉贫交美。
何事慕贵游,汗流恒竟趾。所以蹈海人,弃之如敝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