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山径向无车马行,今朝破例有驺鸣。锣声出树厖争吠,伞影穿林鸟乍惊。
未识长官环父老,不谙音语问先生。日斜客去村民散,仍闭柴门对短檠。
颖傍成蹊李,其实小於拳。
谁知皴枝瘦,生此绀玉鲜。
摘以筠梢笼,沈以石根泉。
蒙蒙粉未落,粲粲叶犹连。
荫树咀甘液,安知有苦煎。
报君惜兹乐,时咏逍遥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