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种梨易长地旧淤,春风一扫无枯株。
沙头古寺枕城角,楼殿自与人迹疏。
看花置酒三月破,点检座客惟欠苏。
酒酣花底不知处,恍若身世游蕊珠。
铜台割据古豪盛,乐事已去惟邱墟。
直须及时结胜赏,莫局官事同辕驹。
林僧迎我屡前揖,野鸟避客遥相呼。
咸阳有花远莫见,岂若此地来须臾。
风前嗅雪不宜缓,春芳过眼犹奔车。
繁枝向月合照映,乱片落地无扫除。
樽边酩酊不复计,马上倒载聊拚扶。
子由闭户自懒出,花与双眼知何辜。
天姿必欲贵纯白,红杏可婢桃可奴。
君诗险绝不容和,梁园骋思惭相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