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累荐贤良皆不就,家近陈留访耆旧。韩康虽复在人间,
王霸终思隐岩窦。清冷池水灌园蔬,万物沧江心澹如。
妻子欢同五株柳,云山老对一床书。昨日公车见三事,
明君赐衣遣为吏。怀章不使郡邸惊,待诏初从阙庭至。
散诞由来自不羁,低头授职尔何为。故园壁挂乌纱帽,
官舍尘生白接z5.寄书寂寂於陵子,蓬蒿没身胡不仕。
藜羹被褐环堵中,岁晚将贻故人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