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持节忧邦刑,职业已自简。
下车摄留都,谈笑事亦办。
开轩揖佳客,退食事书卷。
为政曾几何,清风自无限。
官居岁月迫,归念湖湘远。
依依东轩竹,凛凛故人面。
诏书遂公私,使节许新换。
旧治行当经,家山企可见。
宦游得乡国,劳苦顾犹愿。
归旂正滂洋,行辀岂容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