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枫桥渔火星星处,钟声客航仍度。微昏帘幕,乍暝帆樯,夹岸多于津树。
船娘吴语。为蘸水拖烟,脆来如许。不管人愁,棹歌杳霭掠波去。
如眉月棱半吐,想当年曾斗,馆娃娇妩。夜市听莺,春衣扑蝶,梦到将圆频误。
鸣珂旧路。问冶叶倡条,可能如故。撩乱心情,化茶烟一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