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妍丑施东西,贫富阮南北。人情剧夸毗,古道寖倾侧。
谁能气超群,可使舌击贼。平生好贤心,遑遑求不得。
今年见谭君,似慰久相忆。楩楠充明堂,圭帛贡大国。
新诗肆雄豪,馀论多器识。曾闻殿南荒,计功先卜式。
迩来榷茶税,地高称雄职。身驰驿马尘,手倦鞭笇力。
深秋驾胥涛,飞䑺破江色。清风瀹金芽,便觉生羽翼。
能念颠崖人,辛苦愁堪织。坐令雁鹜行,胸中铲荆棘。
天高日月明,报政无苛刻。籍籍判运公,十年少消息。
廉名纠百司,盛德相民极。传家白晰郎,夔夔俱谨敕。
君饮浔阳酒,我刈南山穑。相逢渺难期,雨作云涂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