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9—1682)江南昆山人,字子吉,号讱庵。叶方恒弟。顺治十六年进士,授编修。江南奏销案起,以欠赋一钱,罢官。后得复官。康熙间,历侍讲、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、礼部侍郎,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。官至刑部侍郎。卒谥文敏。有《读书斋偶存稿》、《叶文敏公集》、《独赏集》。
紫台山形若匏仆,紫台山下竹无数。四时苍翠拂檐楹,云是山人栖隐处。
我家相距十馀里,文笔山前义溪浒。种得萧萧玉万竿,也学山人开别墅。
有时山人过我游,坐看繁阴满窗户。夜静林间酒半醒,凤凰蹴落枝头露。
有时我棹紫台舟,六月炎云不知暑。膝下弹琴曲未终,鹧鸪啼落江边雨。
两家景物向来同,十载萍踪何处所。高人为写石上枝,恍惚犹谐梦中趣。
他年烟水觅长竿,挥毫指点山前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