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受脤新梁苑,和羹旧傅岩。援毫动星宿,垂钓取韬钤。
赫奕三川至,欢呼百姓瞻。绿油貔虎拥,青纸凤凰衔。
外垒曾无警,中厨亦罢监。推诚人自服,去杀令逾严。
赳赳容皆饰,幡幡口尽钳。为兄怜庾翼,选婿得萧咸。
郁倔咽喉地,骈臻水陆兼。度桥鸣绀幰,入肆飏云帆。
端月当中气,东风应远占。管弦喧夜景,灯烛掩寒蟾。
酒每倾三雅,书能发百函。词人羞布鼓,远客献貂襜.
歌榭白团扇,舞筵金缕衫。旌旗遥一簇,舄履近相搀。
花树当朱阁,晴河逼翠帘。衣风飘叆叇,烛泪滴巉岩。
玉斝虚频易,金炉暖更添。映镮窥艳艳,隔袖见纤纤。
谢傅何由接,桓伊定不凡。应怜郡斋老,旦夕镊霜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