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识本色人须本色,臭味论心不论迹。
青莲居士浣花老,画像有人能画得。
非陈无己黄鲁直,看画题诗难落笔,
醉翁万代文章伯,中年偶堕滁阳谪。
琅琊山亭酿泉酒,翁心不醉醉宾客。
庆历朝廷天清明,谁张党论摇升平。
禽鸣不知人之乐,党论无乃犹禽鸣。
一时人乐从太守,交错觥筹送杯酒。
乐其所乐翁来思,宾客欢哗终不知。
既是宾客尚不知,画工焉得而画之。
彼弈者弈射者射,摇毫臆度丹青解。
醉翁醉态尚难摹,翁心乐处如何画。
皆山一曲吾能歌,童而习之今鬓皤。
翰墨世无苏老坡,奈此图中风景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