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初秋我渡江,与君重相见。痛定几低回,噩梦宁须唁。
投杼应遭疑,祝网终蒙眷。竟逃人鲊瓮,且挽沙埸絭。
披读近日诗,一过一称善。浑忘左徒忧,不作宵雅怨。
更喜有哲昆,在原远急难。诗力雅相当,强兵送挑战。
岂期对床约,飘泊在狴犴。采采蠲忿花,连枝何婉娈。
乃知真性情,多得之忧患。我亦罢郁陶,重理旧诗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