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溪水日霅霅,弁峰日峨峨。
中有水精宫,此名其谓何。
湖水传玉娘,扬光逆常娥。
昔人美清夜,高楼发微歌。
风流百年余,所历才彦多。
我当居其下,醉舞或傞傞。
君行贰郡事,结骑黄金珂。
容仪苦白皙,度桥鸣橐驼。
士女夹道看,秋风吹縠罗。
言是公侯家,大体侬弗过。
问侬底未辨,撑船入芰荷。
应莫劝蚕织,生计非杼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