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匡赞之士或从渔钓,云雨之才乍叹幽谷。寻芳者追深径之兰,识韵者探穷山之竹。
克明其德贡以三事,树之风声言于九牧。协用五纪风若从事,农用八政甘作其谷。
殊风共轨见之周南,异亩同颖闻之康叔。祁寒暑雨是无胥怨,天覆云油滋焉渗漉。
幸无谢上古之淳人,庶可以封之于比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