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每怜张俭一身多,妻子相将奈尔何。巫峡落帆灯外雨,岷江倚杖泪前波。
官微谁识寸心赤,愁剧偏令双鬓皤。赖有松篁同岁暮,龙依冰雪待阳和。
梦驰乡路书难达,酒尽郫筒市再过。时序频惊蜀风土,云霞常忆晋山河。
索居自惜残年病,混俗宁为古调歌。万里全生还旧业,太行佳气郁嵯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