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飘断春镫,酒卮不抵残寒酽。借人篱落酹横枝,消与流年感。
客意飞花共减。费天涯、清铅数点。画堂双燕,飞傍谁家,雕梁新占。
独卧沧江,旧盟寻到鸥群淡。莫凭回雁诉乡心,满地惊波撼。
生茶春盘未餍。两京梅、凝尘半糁。岁寒情味,肯被邻家,东风轻赚。